关于举办学院心理功能室开放月活动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学生发展办公室:
为增进学生对学院心理功能室的了解,增强全院学生自觉维护心理健康的意识,引导学生采用合理的方式缓解压力,提高心理问题的应对能力,根据《咸阳职院学院第五届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季活动实施方案》有关安排,学院决定举办心理功能室开放月活动,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时间:
3月22日—4月21日,每周一至周五14:30—17:30
二、活动地点:
大学生活动中心2、3楼心理功能室
三、活动内容:
1.体验智能互动宣泄系统、智能击打宣泄仪等宣泄设备;
2.体验沙盘、放松椅等专业心理咨询设备;
3.参观团体心理辅导室。
四、几点要求:
1.各学院要高度重视,积极宣传,并按要求组织学生有序参与本次体验月活动(具体时间及人数安排见附件1)。
2.各学院要有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络和组织,并提前与学生处心理教育科联系。
3.心理教育科要安排和组织好本次活动,并做好宣传和资料的收集工作。
4.体验时请按照功能室管理规定和设备使用要求,在心理老师的指导下进行,注意安全规范使用,防止损坏。
5.为保证安全,请前来体验的同学一律穿运动鞋。
(联系人:赵梦颖 电话:33680049)
学生处
2017年3月20日
附件1:
各学院体验时间及人数安排表
时 间 |
院 别 |
人数 |
3月22—27日 |
师范学院 |
200 |
3月28—31日 |
医学院 |
200 |
4月5—7日 |
机电学院 |
150 |
4月10—11日 |
建筑学院 |
100 |
4月12—14日 |
电子信息学院 |
150 |
4月17—19日 |
财经学院 |
150 |
4月20日 |
化工学院 |
60 |
4月21日 |
仪址农林学院 |
60 |
注:1.表格中“人数”栏目指各学院最少参与体验的人数,可在此基础之上适度增加。
2.具体时间可根据情况适度调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