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6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再次施测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学发办:
由于上次测评存在不少问题,且尚有部分学生未能按要求完成初次测评,按照学院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安排,现需要对部分同学开展二次测评。现对二次测评作如下安排:
一、测评对象:未测评新生、测评无效的新生
二、测评时间:2016年11月7—9日
三、测评程序:同上次(见附件1)
四、测评要求:
1.各学工办引导学生在电脑上施测;
2.必须组织学生按程序规范施测;
3.必须按规定时间内测完所有学生。
附件:2016新生心理健康测评须知
学生处
2016年11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