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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6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再次施测的通知

2016-11-07

关于2016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再次施测的通知

各二级学院学发办:

由于上次测评存在不少问题,且尚有部分学生未能按要求完成初次测评,按照学院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安排,现需要对部分同学开展二次测评。现对二次测评作如下安排:

一、测评对象:未测评新生、测评无效的新生

二、测评时间:20161179

三、测评程序:同上次(见附件1

四、测评要求:

1.各学工办引导学生在电脑上施测;

2.必须组织学生按程序规范施测;

3.必须按规定时间内测完所有学生。

附件:2016新生心理健康测评须知

学生处

20161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