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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在学生公寓开展心理咨工作的通告

2013-03-18

各二级学院、全体同学:

为建立健全我院“学校—学院—班级—宿舍”四级心理健康教育体系,方便学生咨询,学院在学生公寓设立心理咨询点(听心阁)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咨询时间:每周二、三 14:30—17:30

二、咨询地点:2号公寓130室(听心阁)

三、咨询人员:由学院学生处心理教育科老师担任

注:其他正常上班时间在大学生活动中心320咨询

预约电话:33680049苏老师 33680038侯老师

特此通告

学生处

2014年3月18日